******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购置;
1.2采购人:******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陆港型专业物流企业。公司立足麻城区位交通优势与百亿级石材产业基础,聚焦石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以供应链物流集成服务为核心,以石材多式联运为抓手,整合公路运输、铁路货运代理、智能仓储、专业装卸、高效配送等全环节功能。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搭建组织架构、推进物流园规划建设、运输车辆采购及车队组建、智慧物流平台研发、物流企业整合等重点工作,赋能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麻城市建设陆港型物流枢纽的责任,为完善区域现代物流体系提供核心支撑。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面向市场采购运输车辆,其中拟采购30台自卸式电动重卡(20台三轴自卸、5台四轴自卸(货箱8000mm)、5台四轴自卸(货箱8800mm))、20台电动牵引车、20台挂车;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2000万元;标段二(电动牵引车):1000万元;标段三(挂车):150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成交2家,标段二(电动牵引车)成交2家,标段三(挂车)成交1家,成交份额:各标段各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面向市场采购运输车辆,数量为30台自卸式电动重卡(20台三轴自卸、5台四轴自卸(货箱8000mm)、5台四轴自卸(货箱8800mm))、20台电动牵引车、20台挂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3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3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标段一:自卸式电动重卡;标段二:电动牵引车;标段三:挂车;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最多只允许成交1个标段,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有中选资格,按供应商在响应函附录中自行填报的优先成交原则选择中选资格候选成交人(每个供应商需填写优选标段号顺序,未提供优先成交选择方式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同时,该供应商在其他标段的候选成交资格将自动废除,由该标段的后续候选供应商按排序依次替补成为中选资格候选供应商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标段一: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数量20台及以上的自卸式电动重卡供货项目;标段二: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数量15台及以上的电动牵引车供货项目;标段三: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或数量20台及以上的挂车供货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
3.1.7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车型为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响应时须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同一品牌制造商在本项目范围内(涵盖全部标段)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的,代理商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本项目唯一授权不可转授权、分授权或再授权。授权有效期应覆盖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届满。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白果镇中部石材产业园泉州路与南安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联投科技产业大厦(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17楼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