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海区人防工程及其他各区试点维修维护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6552万元。建设规模:拟对
镇海区已移交人防工程项目(暂定101个项目)和其余各区试点人防工程项目(暂定10个项目)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内容进行维修改造提升,人防建筑面积约85万方(具体以实际图纸为准)。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招标控制价(含税价):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四标段:******元;五标段:******元;六标段:******元;七标段:******元;八标段:******元;九标段:******元。
2.3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招标范围:镇海区已移交人防工程项目(暂定101个项目)和其余各区试点人防工程项目(暂定10个项目)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内容进行维修改造提升,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质量要求:
各标段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安全要求:各标段均达到合格。
2.7标段划分:9个。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或由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3项目专职安全员: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3.5其他要求:
3.5.1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9个标段进行全部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
5.2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0月
11日 9:00起至
2025年
10月
15日 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4.4特别说明: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元。(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无须分别缴纳,只须缴纳一标段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0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73/),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6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刘会利、周立颖
电话:0574-******
邮箱:******
******有限公司
电 话:0574-******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