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酒店民宿及网约房出租(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桐乡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河山镇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酒店民宿及网约房出租(第三次)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点:桐乡市河山镇庙头村村委公路南
1、新建共富大楼4层,砖混建筑面积共7100平方米,每层1775平方米,建筑占地共2.66亩,配套停车场,广场等占地共7亩,大楼通路、雨、污水、电、天燃气,主要出租2至4层酒店、民宿和网约房,出租面积5060平方米。
2、出租范围:大楼出租******办公室,3至4楼2间装修双人房,带卫生间,中央空调;(2)、酒店与网约房:2至4楼共5060平方米,有电梯2台,设公共卫生间,弱电音响网络、监控配制完善;一楼配大厅前台,二楼喜宴大厅,可设喜宴30桌,配有大视频1处,两侧85寸电视机二台;包厢9间带中央空调,其中1间包间可生日及寿宴开关式隔断共4桌,带卫生间;2间大包间,带音箱设配可K歌,带卫生间;三,四楼网约房,房间61间,其中双人房间46间,大床房4间,三人床房2间,亲子房间9间;每间配有卫生间,中央空调,走道空间内配有洗衣房,健身房、消毒间。
3、租赁方招租后需负责大楼内无设施的配备,包括网络接网费用,房间用品、床、床头柜、柜子、被子、洗衣机、吹风机、灭火器材、消毒器材、健身器材、台灯、窗帘、卫浴零星等配套及广告类挂件;配厨房设备,冰箱、水池、蒸箱、锅灶、盆、碗,拉餐车、喜宴厅圆桌、椅子套布等现场无配套的由租赁方全负责;租期内租赁方无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自行拆改;在租赁期间人为损坏物件自行修理,无法修理的照价赔偿;租赁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网络费、电梯维护费、卫生费等由租赁方全部负责,包括人生意外费用和一楼前台及公共空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租赁方负责******消防工作,造成后果的租赁方全负责;同时对无设制条件双方有争执的,协商后另行补充。440平方米民宿可批有特种行业许可证。
4、二至四楼租赁时间为叁年,租赁期空调门锁等财产损坏自行修理,如需拆改,需租赁方书面申请后,出租方批准同意方可拆改,拆改或装修等配套设施叁年后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租赁财产损坏不修的在押金中按照市场价折价扣除。
5、租期时限为叁年,叁年后按照市场招标同等价租赁方有续租优先权。
二、投租人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条件,诚信度好,无拖欠本市工资和租金。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购买住宿人员意外保险,意外事100%负责制。
3、人员住宿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4、租赁方配合村委做好上述条款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干净整洁,不发生乱堆乱放情况。
三、出租起止日期:
时间最长叁年(2025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29日)。
四、竞租形式及付款方式:
1、本次竞租采用一次性投标,按价高者得,出租底价为32万元/年,报名三家以下无效。
2、先付后租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下一年支付方式与上年方式相同,以此类推。
3、中标后押保证金10万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委员会。
六、联系人及电话:
诸先生 ******
河山镇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河山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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