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XM2025-NB0299 厦门新机场项目航站楼艺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XM2025-NB029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新机场项目航站楼艺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项目航站楼艺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2.1.2招标内容与范围:包含厦门新机场项目航站楼内空侧屋顶花园、指廊、入港大厅、GTC、行李提取厅、国际到达等位置的艺术装置的采购与安装。具体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或二次创作深化设计)、材料样品样片审批及封样、3D小样或模型制作、白胚或成品样或样板制作及调整(定制化程度高、反复打样次数多及必要的开模工序)、开模及生产制作(包括货物及必需的附属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工厂预拼装、试验(如悬吊、基础、材料、功能等)、艺术装置自重数据提供、材料组成、必要的吊挂安装专业结构图纸及相关计算书、材料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包括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现场保管)、知识产权、驻场服务、生产监造、办理货物进出口所需的海关清关、进口代理、法定商检等工作(如有)、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安装及调试、办理各种许可证、施工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与智能化、强电、弱电系统等各相关专业的接驳及配合协调、已完成界面的拆除修复及收口收边、艺术装置铭牌制作及安装、垃圾清理、验收、保险、交纳税费、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含视频制作)、质量保证期内售后维修服务等直至完成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运行要求并最终交付采购单位的所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中清单及编制说明、项目任务书。
2.1.3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艺术装置内容。
2.2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申请人中标后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的安排:
①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总体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
②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艺术装置预埋件安装、强弱电点位预留及接驳以及与其他专业配合工作。
③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所有的深化设计(或二次创作深化设计)至采购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并在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提交满足审核意见修改的深化设计。
④中标人应在深化设计工作经采购单位确认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样品提交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的材料样片样品、3D小样或模型制作(一式一个)、白胚或成品样或样板制作调整(定制化要求高,反复打样次数多、必要的开模),并提交至设计单位和采购单位审核。
⑤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表生产制作,货物须按批次在工厂进行预拼装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运抵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成品安装(结合装修的饰面完成条件,中标人按经采购单位审批确认的货物制造计划及到货期安排到货,各批次进场时间及到货地点以采购单位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并在进场书面通知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进场安装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方案供采购单位确认);
⑥中标人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按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要求的日期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并根据厦门新机场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验收,确保所有货物按期投入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项目航站楼艺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3.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2、申请人业绩资格要求:
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验收合格的民用运输机场或商业中心(或商业综合体)或大型公共空间(仅限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城市会客厅、会展或会议中心)项目的艺术装置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中艺术装置制作安装或艺术装置设计、制作及安装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备注: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且该项目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验收合格。
(2)本项目艺术装置的类别范围限定为雕塑类或浮雕类(如石雕、铜雕、木雕、不锈钢雕塑、瓷雕、复合材料等)或墙面艺术装置类(非绘画画作类)等与本项目类似的艺术装置(若合同仅为LED屏采购安装的不予认可)。
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符合本项目艺术装置类别限定范围的艺术装置的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还包含本项目艺术装置类别限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内容,则只计算符合限定范围内的艺术装置内容的合计金额,申请人应提供相应业绩金额的计算说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须同时提供:①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货物清单页、能体现艺术装置内容的关键页等,关键页须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②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应携带合同原件、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至资格预审审核现场供评委核查。
(4)若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业绩金额或艺术装置类别范围的,或无法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加盖该业绩用户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予以佐证。
(5)“框架协议”、“战略合作” 等意向性采购协议或合同不予认定。
(6)若申请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业绩合同中应体现申请人为该项业绩艺术装置的制作安装单位,否则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进行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如同一个项目业绩的承包人与其分包人(包括多次分包的)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分包人的该项业绩不予以认可。
(8)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最终以采购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认定为准。
*3.3、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艺术总负责人应同时满足:①须为国内高校美术类或设计类或艺术类教授职称;②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为与申请人有合作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本项目唯一授权协议)。
备注:(1)国内高校的范围限定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艺术学科中的美术学专业“A+”、“A”、“A-”、“B+”高校(******/dslxkpgjggb/) ,具体名单如下:
******学院 |
******学院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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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
******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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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总负责人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申请人须提供符合高校要求的艺术总负责人职称证书或院校聘书、专业、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累计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艺术总负责人为与申请人有合作关系的人员的,申请人须提供符合高校要求的艺术总负责人职称证书或院校聘书、专业、申请人与艺术总负责人签订关于本项目唯一授权协议原件(见申请人文件格式)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一艺术总负责人只能与一家申请人签订本项目唯一授权协议,否则视为未提供唯一授权协议原件。若未提供唯一授权协议原件的,申请无效。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否则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6、申请******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其申请无效。前述******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备注:
(1)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除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且相应原件应携带至资格审查现场供评委核查,以上证明材料属于原件“必查”项目。
(2)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必查)或备查的内容,若申请人可在申请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查询真伪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申请人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官方网址,申请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无法核查),可不提供原件。如评委无法通过所提供的二维码、防伪编码査询真伪的,或无法通过所提供的官方网站核查的,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
请特别注意申请文件中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传真:0592-******-6969。地址:******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00: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文件费等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4219;
******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厦门招投标网》(网址:******)等媒体发布通知,请申请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1)******。
(2)******,收到登记资料后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版,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邮寄,邮费需到付。
(3)欢迎申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卢小姐、黄小姐、陈小姐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