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YZX-202508QT-******1
一、招标概况
<嘉鱼经济开发区供电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一期(材料采购)(第二次)>于 <2025年09月03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5日>在 <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嘉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03>开标,并于 <2025年09月25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400> | <******.8400> | <******.0000> |
质量(如有) | <合格。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 <合格。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 <合格。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王亮> | <陈龙> | <廖庆丰> |
证书名称 |
|
| <无> |
证书编号 |
|
| <无>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29日>至 <2025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9号;
联系人:<杨朝>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 7-10楼>
联系人:<李抢、韩旭、郭涵度、李睿、陈丹>
电话:<027-******-8662或******225>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1号>
联系人:******建设局>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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