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FC-ZC-******-01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3、招标控制价:6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分标段,控制价为: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维护登记人的合法继承权,有效降低登记机构风险,保障登记质量;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等。
5.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资质,并符合公证法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服务期限:一年。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9月21日前18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宋寒梅
电话:******
地址:肥城市肥桃路161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和新
电话:******
地址:******街道泰西大街018号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