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闽江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已由******委员会 以闽发改备[2025]H000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10个县(市、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①南平市10个县市区的45个乡镇集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备更新及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改造格栅集水井(格栅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巴氏******居民生活污水后排入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4.505km,管径为DN300-DN400。破除及修复部分厂区内道路、厂区内边坡修复及治理。主要建筑物面积:4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项目建成后,污水厂总处理能力约3.0万m3/d。(具体实施内容根据业主单位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按子项目实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南平市闽江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绘内容,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测绘内容:场地地形图测绘,比例尺:1:500,测绘工程量以设计、施工实际需要为准。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③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南平市10个县市区的45个乡镇集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备更新及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改造格栅集水井(格栅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在线监测室等单体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④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管理等工作。⑤运营内容包括部分4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污水厂各个单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出水水质满足要求;厂区配套辅助设备(例如绿化、安防、监控等);调度中心设备维护;配套管网部分含 4.5km 的污水干管、检查井等设施。要求中标人在运营维护期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等结合现有管理平台实现运营维护的信息化管理,并将改造后污水处理站数据接入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智慧平台,通过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状态数据的分析,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水体污染等事件的实时报警告警,支撑相应调度,有效降低污水处理站运行事故及人员投入成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659.1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4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按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测绘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运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运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5)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联合体成员中存在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运营单位。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9 月12日15 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9月17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95/npztb/)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10 月13日8 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9095/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 ,邮编:3542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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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 邮编:3542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9-******、******, | 传真: / |
联 系 人:林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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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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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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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服务中心大楼5层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