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客运枢纽配套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周长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客运枢纽配套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已 ******改革局以 海发改(2024)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客运枢纽配套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周长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9993 万元,工程概算11219.03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4670.4484万元,建设规模:拟建设周长路(桑梓路-站出口段)起点项目起点位于现在桑梓路与规划周长路交叉口,起点桩号BK0+000,终点位于杭州机场高铁站进口处,终点桩号 BK0+815.247;道路全长 0.815km,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建设范围:建设周长路(桑梓路-站出口段)起点项目起点位于现在桑梓路与规划周长路交叉口,起点桩号BK0+000,终点位于杭州机场高铁站进口处,终点桩号 BK0+815.247;道路全长 0.815km,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670.4484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有轨电车除外)1个及以上(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可三选一),如提供涉铁业绩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或铁路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网页截图(附相应网址,必须提供,且要求该项目各业务环节(七个模块)中至少一环节(模块)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及设计标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批准文件、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牵头人必须为提供上述第 3.3 条业绩及拟派下述 3.7 条项目负责人的一方;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有自 2020-01-01 以来(时间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竣工时间进行证明)完成过的市政道路项目 1个及以上(合同价不小于1000万元)业绩(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上述第 3.3 条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价格比例(根据职责分工及投标报价计算,且联合体牵头人比例不得少于 50%、成员单位比例不得少于 30%);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同时满足上述第 3.1、3.2 条;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高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轨道交通工程(有轨电车除外)1个及以上;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提供,可二选一),如提供涉铁业绩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或铁路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网页截图(附相应网址,必须提供,且要求该项目各业务环节(七个模块)中至少一环节(模块)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项目负责人身份(指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1号楼2楼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锦盛大楼3楼
联 系 人:于天龙
电 话:******
邮 箱:******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