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项目编号: HBLY-2025-NB2
1.1.2 项目名称:大盐淖电站设备及主要材料拆除工程
1.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4 项目预算金额:596917.14元
最高限价:596917.14元
1.1.5 采购需求:大盐淖电站设备及主要材料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1.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前完工
1.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t否。
1.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t本项目专门面向: t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t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⑴ 时间: 2025 年 08月29日至 2025 年09 月 04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⑶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⑷ 售价:人民币0元
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5 年 09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⑵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街27号富海广场八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 t收取 由 t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 1.0 % ,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0.7 %,累加计费。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t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1.7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何主任 ******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大厦A座1214室
联系方式:苗帅 0311-******
1.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帅
电话: 0311-******
1.8 投诉联系方式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