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县道养护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025年县道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00054
交易编号: XT-GC-******-02
2.2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县道养护工程
2.3建设地点:新泰市
2.4建设规模:对泰新路、岳石路、滨河大道、牛石路等16条244公里的县道进行预防性养护和日常保养,主要养护内容为坑槽挖补、灌缝、封层、交安设施维修维护更换、水毁抢修、冬季防滑除雪等,改造县道危桥3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83元。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8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接招标人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类似项目业绩。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须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售价: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889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新泰正德分公司
地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电话:******
九、其他
(1)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