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
************83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项目规模:本项目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用地面积7501m2,厂房占地面积4447.40m2,总建筑面积为4816.82m2。建设处理能力为 1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处置中心一座及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总图工程等配套工程。
招标人信息
******办事处东响社区105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
******
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2-5丘号177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人电话
******448
项目投资组成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00%
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 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
标段(包)编号
************83001
标段(包)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含工艺)、施工、预算等。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工程总承包(EPC) 是否公开估算价是
标段(包)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包)估算价 750万元 投标保证金1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招标文件售价0.0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2025-09-18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2026-09-18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公告信息
网站显示公告标题: 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开标时间2025-09-11 09:30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21 08: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08-28 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11 09:30 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8888/zjt-bid/)” 进行解密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1.特别提示:关于二次刷卡确认。投标人在开标前三天可 自 行 登 录 辽 宁 省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盲 盒 系 统
******,进行二次刷卡验证操作。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签到及实名认证操作。 3.投标人开标结束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开标记录表的确认,否则视为认同开标情况,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异议。 4.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首页公告中“《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具体网址
******/zwgk/001001/
******/0a1af5c1-fef1-4037-b0f6-
******38ea.html)”。 5.投标单位在进行不见面开标签到阶段时请填写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远程开标时联络。 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的,则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系统故障等非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 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则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承包人建议书评审为明标,技术标(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为暗标。
公告同时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所属区域辽宁省鞍山市
监督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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