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同乐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24-2025年度)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同乐河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项目(2024-2025年度)
合同金额(万元):879.9452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补充完善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内容:(1)本项目在正式运营后,按月支付费用,合同付款至80%后暂不予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费用结算后,根据结算结果依多退少补的原则支付剩余尾款。
变更内容:(1)本项目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合同期届满前两个月暂停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最后两个月污水处理费。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第一年度合同(2023-2024年度)费用由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合同条款中约定“本项目合同付款至80%后暂不予支付,待完成项目验收、费用结算后,根据结算结果依多退少补的原则支付剩余尾款。”由于第二、第三年度费用由区财政保障,不适用于《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不受理该项目结算工作,因此需变更原合同条款中需根据结算支付尾款的条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1号水务大楼9楼
联系电话:0755-******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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