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所属行业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项目区域 |
邯郸市 |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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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武安市洺湖新区文化生活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安市洺湖新区文化生活综合************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60亩,总建筑面积26255.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3.12㎡,地下建筑面积22262.77㎡)。其中西侧为社会公用停车场,规划约400个机动车停车位,并建设光储充一体站,配备72个充电桩及4000KVA变压器,进一步提升城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东侧以城市广场为核心,地上部分设置餐饮配套、儿童乐园及运动场地等配套商业设施;地下部分建设具备参观体验功能的啤酒灌装线,打造以德国海德堡啤酒为核心要素的啤酒文化体验街区,并引入综合超市、餐饮零售等业态,形成集运动、休闲、消费于一体的综合配套区。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洺湖新区;
2.1.3计划工期:共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含酿酒设备)、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必须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它部分,包括招标人要求、概算表、合同条款、现场环境等去完全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董尚尚,联系电话: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武安市洺湖新区文化生活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13.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安市中兴路1659号
联系人:孟慧红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
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董尚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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