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质量,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委员会第二届非公务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与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环卫与市政灯光工程以及建筑信息化与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及低碳节能、工程造价等行业领域专家******消防、管廊、道路、线路、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园林、景观、自控、动力、能源、装饰、安装、房屋修缮、市政维修、工程造价、软件、智能化和数据等。
二、委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心标准化事业,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标准评审、审查过程中能秉持认真、负责、科学、客观的专业精神;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议事能力;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承担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起草或审查工作;
(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及以上)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最高级别),持有国际职业资格人才按《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4年)》(深人社发〔2024〕54号)进行认定,部分新兴专业未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经研判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并具有可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适当放宽。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有意向的专家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登录“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系统”(网址:******/ztfw/gcjs/?from=index)填报信息并提******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提示导出并打印信息表,信息表需专家本人签名确认,如有单位推荐,还需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信息表、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在系统相应栏目提交电子扫描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标准委秘书处周工,电话:0755-******
******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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