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南台风“杜苏芮”、“海葵”灾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涝点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江南台风“杜苏芮”、“海葵”灾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涝点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005)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5号)及《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2、 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正如下:“招标范围为福州市江南台风“杜苏芮”、“海葵”灾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及涝点整治工程第2标段(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雨水顶管(三江路自Y-1至Y-3止)及沉井、雨水管开槽埋管(三江路自Y-3至Y-5止),水泵设备安装,新建一体化污水泵井、新建污水顶管(叶厦路自P-1起至P-19止,自JS-13起至P-53止),污水压力管开槽埋管(叶厦路自JS-13起至JS-18止),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与新建挡墙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