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河新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项目(二期)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和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汶河新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项目(二期)
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元/年,服务期三年。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汶河新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项目(二期),主要内容为堤防路二期(南段)、环湖路西岸、西侧环湖路近河侧、环湖路西岸、斜拉桥匝道、唐夏路与河边之间、北环路、环山路(汶河新区)的道路保洁、木栈道保洁、绿化养护服务等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徂汶景区道路和绿化保洁养护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对徂汶景区道路和绿化保洁养护项目采购。
3、需满足国家、省和市农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三年,具体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05月09日起,至2025年05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05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街道泉林庄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中段华伟家园A座5楼
联系方式:张忠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