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
已由
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石新数政项目审批{2025}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付
,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付100%
,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三个村的城中村改造回迁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网长度5078m,雨水管道管径 DN800-2000,污水管网长度5107m,污水管道管径DN500,相关配套道路工程5126m。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规范标准,且勘察成果应达到满足施工图设计编制及施工方案需求的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二次采购不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实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5 23:00:00
至
2025-11-26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6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7.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90”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谢浩,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立斌、张雯、夏寒、王卓,联系电话:0311-******;或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谢浩
|
联系人:
杨立斌张雯夏寒
|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招标文件如下:
新华区东营西营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招标文件.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