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院区腾飞园F栋天面设备噪声治理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黄埔院区腾飞园F栋天面设备噪声治理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M************)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黄埔院区腾飞园F栋天面设备噪声治理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知识大道腾飞园F栋天面。
3. 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须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噪声治理效果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甲方组织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准备书面整改完成材料协助甲方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组织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后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任何一类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继续整改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第一次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当中,若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或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验收不通过或竣工验收不通过,整改费用及后续所有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未在2026年1月31日前办理并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验收而产生的行政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 承包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部分项目固定综合合价包干的方式。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项目内容,由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包通过竣工验收。
5. 施工工期:工期60日历天;工期从采购人发出开工令起至预验收合格止。
6.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678204.20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0,315.55元(不含税),暂列金额为52,360.13元(不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以及比选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得在已中标/成交尚未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尚未施工的项目中确定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按《响应函》格式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或C3)(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以及比选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按《响应函》格式提供,并加盖公章)
(七)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供应商已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
******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官网(******)通报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供应商按《响应函》格式提供,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公告在******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官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办理网上响应登记手续。
1. 响应登记要求:供应商网上响应登记,在购买比选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响应登记。
2. 网上响应登记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00;各供应商应按时到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响应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套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4.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比选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响应。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注:如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采购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
5、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6、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7、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 14:30:00(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 14:30:00(北京时间)。
八、供应商必须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魏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电子邮箱:******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