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发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土保持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北仑区,西起东外环路,东至富春江路。
2.2项目规模:长度约14.77公里。
2.3最高投标限价:294967元。
2.4招标范围: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水土保持监测。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递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说明及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并根据招标人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6质量要求: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且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 2022 年 7 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9:00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7 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21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 系 人:翁梦梦、俞蒙蒙、周玉琪、王皓、金鑫、王灿、黄斌
电u3000u3000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