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需求和利益的************办公室以及混凝土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或部分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报价单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一、项目内容:粉煤灰F类I级
二、项目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标的名称:粉煤灰F类I级
******有限公司正威站(白沟)厂内指定地点。
五、供应要求:
1、质量标准: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30%;烧失量≤5%;需水量比≤105%;其他指标:不得掺杂、掺假,不得有钢渣等对混:凝土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物质。
2、按混凝土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应。具体以混凝土公司通知为准。
3、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
4、供应过程中,中标方应对供应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5、遵守混凝土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6、由于需方场地限制,供应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供应,如因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需方生产使用,一切经济赔偿由承运方承担。
7、运输车辆:要求供货车辆为国家环保标准国VI及以上车辆或新能源汽车(电车或氢能汽车)进厂,特殊时段要求全部新能源汽车进厂,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9吨。
8、最低保供量:根据混凝土公司通知量组织送货,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或短信方式)之日起三日内必须达到加工要求的最低保供量,如若达不到,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投标单位在报名参标的同时,必须为招标方提供标的物样品或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如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未提供样品或者未联系招标方进行共同取样,招标方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单位必须据实填写保供量,中标后使用单位将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所承诺保供量进行保供量考核,无法满足承诺保供量的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该单位进行冻结或拉黑处理。
11、中标单位需以现金的方式缴纳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12、如遇市场变动,价格上涨时,中标单位必须提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或询比价重新确定采购价格,在最新价格确定前,中标单位需确保招标单位的正常用量,若因此影响招标方正常生产,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六、招标数量:东大洋站(徐水)1000吨(月暂估量)、正威站(白沟)800吨(月暂估量)(具体数量依据生产情况而定)。结算数量:以混凝土公司厂内汽车衡检斤为准。
七、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保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信用证明材料。
******集团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
7、参标单位需经由招标方考察并取样检验合格后才能在阳光招采平台中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审批通过。
******************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投标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方式进行。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公告为准
九、开标: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
十、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连强 ******
混凝土公司业务联系人:陈琳 ******
十一、投标保证金
1.参加此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若本次招标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将于下月将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投标单位。(付款备注中标注:招标编号(采购公告编号)+XXX招标保证金)
2.投标结束后,中标方如不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开始正常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