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将南北大道(五乡中路-环城南路东延)涉铁段试验检测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2.1项目地点:南北大道涉铁段南起规划三路北至规划镇中路,与现状铁路北仑支线以及现状轨道一号线相交。”
修改为:“2.1项目地点:位于鄞州区,南北大道涉铁段南起规划三路北至规划镇中路,与现状铁路北仑支线以及现状轨道一号线相交。”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3.1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④、⑤和⑥资质:①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②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资质;③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④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⑤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⑥公路工程甲级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CMA认证。”
修改为:“3.1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②、③、④、⑤和⑥资质:①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②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资质;③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资质;④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⑤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⑥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CMA认证。”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