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我单位拟就本公告所述政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需求方案建议。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提供。具体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有限公司网站(******/)
(二)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止(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电子版资料发送至上述邮箱为准(建议调查单位发送电子版资料后向我单位联系人致电确认),若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电子版资料及纸质版资料不予受理。
(三)提供采购需求方案建议的方式:请供应商在本公告期限内将《问卷调查表》(1份,加盖公章)及相关补充说明资料(如有)邮寄我单位(不接受到付件),同时将相应的《问卷调查表》电子文件(以加盖公章扫描的PDF格式及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补充说明资料如有电子文件也请一并发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交的《问卷调查表》可以参照附件内容,格式不限。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是否采纳意见建议,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相关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子退回。
2.无论采购人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采购人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查阶段,非实际招标采购流程,调研资料不作为后续招标采购的中标/成交依据,具体招标采购事宜请留意后续正式发布的招标采购信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提交的调研资料严格保密。
5.本次采购需求所提供的参数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制造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技术参数中的标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电话:020-******-816、813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小姐、赖先生
电 话:******-816、813
地 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电子邮箱:hualunyibu@163.com******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超声乳化治疗仪+供应商名称”,并同时将盖章纸质文件快递至上述联系方式。】
附件:
1.采购项目需求(采购需求调查稿)
2.《问卷调查表》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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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超声乳化治疗仪************98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