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采购支撑喉镜等设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反馈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支撑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
1 | 品目一 | 支撑喉镜 | 1台 | 10万元 | 不接受 |
品目二 | 耳科手术显微镜(核心产品) | 1台 | 40万元 | 不接受 | |
品目三 | 鼻内镜手术动力系统 | 1台 | 26万元 | 不接受 | |
品目四 | 低温等离子射频消融仪 | 1台 | 10万元 | 不接受 | |
采购包1预算总计:86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 | |||||
2 | 品目一 | 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台 | 85万元 | 不接受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I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境外生产厂家无须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0日9:00至2025年8月25日17:00。
2.地点: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四、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征求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2@qq.com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征求供应商对支撑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意见,供应商可以在征求意见书中进行详细反馈,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的制定,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的反馈。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反馈意见请写清楚具体设备名称及具体参数。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沭阳县智慧路1号
联系方式:0527-******
项目联系人:张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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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拟采购支撑喉镜等设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反馈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支撑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
1 | 品目一 | 支撑喉镜 | 1台 | 10万元 | 不接受 |
品目二 | 耳科手术显微镜(核心产品) | 1台 | 40万元 | 不接受 | |
品目三 | 鼻内镜手术动力系统 | 1台 | 26万元 | 不接受 | |
品目四 | 低温等离子射频消融仪 | 1台 | 10万元 | 不接受 | |
采购包1预算总计:86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 | |||||
2 | 品目一 | 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台 | 85万元 | 不接受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I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境外生产厂家无须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0日9:00至2025年8月25日17:00。
2.地点: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四、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征求意见书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征求意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PDF)发送至邮箱******2@qq.com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征求供应商对支撑喉镜等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意见,供应商可以在征求意见书中进行详细反馈,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的制定,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的反馈。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反馈意见请写清楚具体设备名称及具体参数。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沭阳县智慧路1号
联系方式:0527-******
项目联系人:张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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