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1 项目名称:15号线增购车加装司机监控系统(5G)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所属单位:运营四分公司 采购单位:运营四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地铁运营四分公司香江北路车辆段 报名截至时间:2025-08-21 14:00
采购需求说明:对15号线共计19组增购车加装司机监控设备,具体需求如下:1、在每组车的TC1、TC2端各安装一套设备,共计38套,包括摄像头、车载主机(需支持5G通讯)、车载电源以及空开等,并支持5G通信。2、安装方式、安装工艺、支架配件等需按照现有系统标准进行安装,方便后期统一维护。3、具备充足的硬件性能,方便后续需求更新和系统升级。车载主机需预留乘务员异常行为分析扩展功能,包括:视频数据边缘计算处理、疲劳状态分析、行为异常分析等。4、软件系统需保证软件稳定性、与安全性,监控数据可接入现有司机监控系统平台并可正常使用,使用方式与现有15号线车辆监控系统相统一。5、车载设备需通过车载型式试验测试,确保批量产品满足电磁兼容并满足振动冲击、高低温等相关上车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34万元。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业绩要求:近3 年(2022年7月3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0万(含)以上的轨道交通车辆电子设备相关销售或服务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日期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以采购人自查为准):(1)通过北京地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查询,存在法律法******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