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古驿道怀化段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计与施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14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3
******体育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京昆古驿道怀化段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计与施工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京昆古驿道怀化段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计与施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配套活动的“京昆古驿道 智驾雪峰山”百城万车自驾游活动,活动举办前完场对沅陵县、辰溪县、中方县、鹤城区、芷江县、新晃县共6个县市区内的古驿站及沿途路段的导视指引标识标牌、沿途景观打卡装置等的设计与施工。
6、项目经理:彭谦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零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京昆古驿道怀化段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计与施工项目 | / | 详见投标文件 | / | 1 | 项 | / | ******.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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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30天
地 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 式:现场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自合同签订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594480.00元)。
2、工程进度款:乙方产品制作完成,报送成品照片及清单至甲方,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请款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594480.00元),乙方收款后安排发货及安装。
3、结算评审:自本工程完成结算评审后,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总价的95%(实际支付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4、质保金:壹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结算审计总价的5%(实际支付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08 月 13 日
九、合同主体
******体育局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金建平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刘为鑫 |
电话:****** | 电话:0731-******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怀化体育中心3层 | 地址:长沙市经开区寿昌路6号 |
******银行:/ | ******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 |
账号:/ | 账号:******5044 |
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3日 | 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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