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01603 ******医院压力蒸汽灭菌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1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删除原参数第2项:★技术规范:整机符合国际通用大型蒸汽灭菌器的技术规范标准,产品同时具备全球化的认证,需具备CE认证(提供CE认证、设备铭牌有效CE认证标签)。 3.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删除原参数第5项:▲质量认证:投标产品的灭菌器制造商具备压力容器和锅炉的ASME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和查询链接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技术指标的评分标准变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17时05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医院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月、刘连芳、乔涛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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