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巨宝庄镇易地移民搬迁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001
一、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镇市巨宝庄镇易地移民搬迁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丰镇市巨宝庄镇易地移民搬迁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丰镇市巨宝庄镇易地搬迁安置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6计划投资:243.3064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专业提供各自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本企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原件扫描件)。
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企业;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内政办发〔2023〕52号),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8)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9)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6月10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建设工程业务”-“手册下载”。
4.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其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交易”-“CA办理”。
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guide/index)建设工程业务模块,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委员会进行审核。
5.3评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msym/wlcbsggzyjyw)。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润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