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挡雪设施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SG2025-04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挡雪设施项目******集团公司建设挡雪设施的函》(黑铁发工函〔2024〕251号)、《关于代建哈牡客专、哈佳铁路、牡佳铁路挡雪设施的复函》、《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挡雪设施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黑铁发2024354/佳管2******************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建设规模: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挡雪设施项目施工图批准范围内工程:牡佳铁路K780+950-K781+100下行右侧、牡佳铁路K787+713-K787+823上行右侧、牡佳铁路K864+800-K865+300下行左侧、牡佳铁路K869+950-K870+270下行左侧、牡佳铁路K966+400-K967+300下行左侧、牡佳铁路K967+900-K969+100下行左侧、牡佳铁路K970+100-K970+800下行左侧修建路基防雪栅栏。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2.3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铁路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05月至2025年05月)承担过铁路路基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2******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账号:******9304,开户行:******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获取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录入完整的企业信息以便开标时使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08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0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8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邮编:15400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志宇(签字)
联系人:刘志宇
电话:******
******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0451-86444706
2025年5月9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