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联******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40%,自筹60% 5、工 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止,最终工期以工程实际为准。合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6、工程规模:线路长24.5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16座车站,其中换乘车站7座,最大站间距为2.47******控制中心,利用营城子与苏家屯两座主变电所供电,其中营城子主变电所为10号线北段已运营主所,苏家屯主变电所为6号线在建主所,该主所与10号线资源共享。车辆采用B2型车,初期配车26列/156辆。配置相应的机电设备系统。 7、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沈阳地铁10号线(张沙布~丁香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地铁工程质量管理,拟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沈阳地铁10号线(张沙布~丁香街)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 具体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发布的管理办法。 9、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200,000元)。 (一)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三)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具备上述(一)、(三)条要求。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资质。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25年04月07日-2025年04月14日8:30-23:59时。 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CA数字证书后,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完成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实名认证,且必须完成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吴先生 姓名:吴先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联系人:何超、耿德龙 电 话:****** 电子信箱:****** 异议联系人:何超、耿德龙 异议联系人电话:****** 沈阳建联******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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